勞工保險給付-殘廢給付

類別 給付標準 應備資料
殘廢給付 普通或職業傷病經治療終止後,身體仍遺存障害,適合殘廢給付標準表規定之項目,並經診斷為永久殘廢者。 一、申請人印章。
二、殘廢診斷書(必須X光檢查者應附X光照片)。
三、金融機構之存摺影 印本乙份
 
※勞保局法規定發生事故二年內申請,逾期視同放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