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日期:2022-12-20
一、申請銀行: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。
二、申請期間:111年12月26日(星期一)至112年1月7日(星期六)止。
(一)臨櫃:111年12月26日(星期一)至112年1月7日(星期六)止(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之每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)。
(二)網路:111年12月26日(星期一)9時起至112年1月7日(星期六)24時止。
(三)郵遞:111年12月26日(星期一)至112年1月7日(星期六)止(以郵戳為憑)
三、申請資格:被保險人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,得申請本貸款。
(一)生活困難需要紓困。
(二)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(計算至112年1月7日止)。
(三)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。
(四)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,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。
注意:
1.已請領老年給付、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,不得申請。
2.申辦本項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;每人限申請1次,重複申請者不予受理。
洽詢電話:
1.土地銀行客服專線(02)2314-6633及其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(詳細電話及地點請至土地銀行網站查詢)。
2.勞保局服務專線(02)2396-1266。
https://events.bli.gov.tw/Activities/202212_03/ <===== 詳細請上勞保局官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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